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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伦理与人的尊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23
具有理性判断能力的主体,而永远不将人仅仅当做一个手段为我所用。这就是康德所说的道德的最高原则。受康德的影响,现代医学伦理学不仅考虑利益,更考虑人的尊严。由此产生了现代医学伦理学中的自主原则——凡有理性思维能力的人都有权作自主决定。 

  自主原则的要旨,就是尊重病人和实验对象的自主权。病人和实验对象是人,他们有理性思维能力。是否接受一个治疗方案,是否参与一个医学实验,应该完全由病人或实验对象自己决定。医生不能替病人或实验对象做任何判断,更不能以任何方式强迫他们接受治疗或参与实验。更重要的是,为了让病人或实验对象能作出合理的决定,医生有道德上的责任为病人或实验对象提供所有相关的信息。所以,自主原则要求实施知情同意这一具体政策。 

  知情同意政策 

  顾名思义,知情同意这一政策包含两个方面。首先是知情,医生必须诚实地为病人或实验对象提供与治疗方案或医学实验相关的信息。这些相关的信息包括治疗方案或医学实验的真正目的,接受这些治疗方案或参加这些医学实验的好处和可能的伤害。医生还必须让病人或实验对象了解,除了接受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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