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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人格的异常心理(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9-3
3 .个性心理因素 辛辛那提大学的精神病学家内森·夏皮拉发现他的网络成瘾症患者中,大多数人在成瘾前患有躁狂抑郁症和社交恐怖症。卡内基梅隆大学对过度使用互联网者的研究,以及匹兹堡大学的研究都显示,网络人格变异在现实社会中变异之前具有下列人格特点:喜欢独处、敏感、倾向于抽象思维、警觉、不服从社会规范。按照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理论,网络人格变异者,存在有口唇期满足的创伤。婴儿通过哺乳得到精神上的满足,并保留了对代表母爱的温暖、关怀、安全等美好感觉的回忆和思念。网络成瘾者,通过上网,重新获得了这种从口唇期结束后,就似乎消失而又隐藏在潜意识中的满足感。成年后,受到挫折,如工作上失利,社交恐惧,失恋等,为了寻求解脱,沉溺于网络之中,可依赖的网上刺激得以弥补口唇期未满足的创伤,网络成了精神激动剂、成了继发性获益的促进剂,成了唯乐原则的实现地。 四、网络人格变异的心理特征 第一:网络人格变异者的意识是清醒的,认知能力也保持完整。它是在智力活动无明显缺损的情况下,出现情感反应与行为活动的明显障碍,其情感反应为“情感冷漠症”,表现为对外界刺激缺乏相应的情感变化,面部表情呆板,内心体验缺乏,对一切都漠不关心或表现为情绪极不稳定,对他人(包括亲人)感情淡薄甚至冷酷无情。例如:某高校的一位大四男学生,在网巴里面对声泪俱下的母亲,仍手拿鼠标,眼盯屏幕,无动于衷;而母亲对眼前这个已连续七天呆在网巴里蓬头垢面,面黄肌瘦的儿子也毫无办法……。这情景令人瞠目结石,倍感不可思议,然而却是真实的存在,而且日益增加。其行为活动上表现为,除上网之外,其余活动在偶然动机和本能欲望支配下,自制力很差,且常常与网络之外的人发生冲突,结果不仅使周围的人蒙受伤害,自己也受损失,或者不参与任何群体活动,沉浸在虚拟世界那相对更容易的成功和满足之中。 第二:网上的生活缺乏真正的压力,这对于某些人来说,犹如进入一个永远的避风港,在那里只有自己,此时此刻的自己,没有别人,也没有现实的责任,其行为只由自己的需要来决定,从不考虑他人或社会的需要,这种人格的人往往把现实中所遇到的困难都咎于命运或别人的错误,不能正确地对待,也不能对自己的行为有所检讨,缺乏责任心和道德感。 第三:由于在网络上,空间距离的存在,每个人都敞开胸怀,畅所欲言,从中发现自我,或实现理想中的自我,这种在传统心理环境中不能满足的心理需要,一旦获得满足,可形成心理定势,客观上形成对这种心理环境的依赖,最初只是表现为精神上的依赖,渴望上网,后来发展为躯体依赖,表现为睡眠障碍,生物钟紊乱,每天起床后情绪低落,思维迟缓,头昏眼花,双手颤抖,疲乏无力和食欲不振,只有等上网以后精神状态才能恢复正常。最后,可出现与生理因素无关的体重减轻,外表憔悴,非要连续长时间上网,一旦停止上网,就会出现急性戒断综合症,甚至有可能采取自残或自杀手段,危害个人和社会安全。 第四:几乎所有的网络人格变异者,都不会主动的提出自己有问题,要求得到解决,对他们来说,“解决”意味着快乐的消失和失去朋友,意味着被网络世界拒绝,那将是十分痛苦的是。所以,尽管他们理解自己的行为后果,也能理解社会对自己行为后果的评价标准,但由于对自己的人格缺陷缺乏“自知力”,而拒绝帮助,无论使用什么治疗手段,对这种具有变异人格者的作用都是收效甚微的。 第五:由于网络上的行为没有相互见面的直观感受,以致于在理智上认为自己的行为和情感活动应该如何,而实际上办不到,长期处于心理发展不协调,心理活动紊乱不安。他们很难用心去体会自己的行为给他人和自己造成的痛苦和不安,此外,网络行为缺乏外在力量的监督,网络中人通常并不把自己的网络行为同自己的前途和命运,责任和义务联系起来,网络行为成了即时行乐的随心所欲之举,但皮格马利翁效应怎么也不可能在这样的情况中出现。 五、对网络人格变异的矫正 由于变异性网络人格者缺乏相应的自我认知和积极改变自己的能力,再加上良性相助的环境力量较弱,纠正起来相当困难,这尤如戒毒一样是个世界性的难题,除非采取强制性的手段,所以目前就如何矫正网络变异人格,仍只是一些原则性的认识。首先,要提高这些人的认知领悟能力,让他们把导致自己上网入迷的苦恼事件和行为领导到意识之中,抓住问题的关键一件一件的讨论和领悟,帮助他们生活在“此时此地”的现实之中,通过体验而获益是促进改变的一种有效方法,其次,尽可能的配合家属为他们制定出新的适当的生活方式。对不同变异人格采取不同的治疗方法,如强迫性人格可采取森田疗法,反社会人格采取操作性行为控制疗法,厌恶疗法,分裂型人格采取社交训练和兴趣培养法等。最后,具体指导他们在现实生活中扩大交友面,把对网络的依赖转移到新的兴趣上来,多参加集体活动,会有助于重塑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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