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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人格的异常心理(2)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9-3
二、网络人格变异的定义 1 .人格 人格一词的使用范围非常广泛,含义也有很多种,除了心理学之外,在哲学、社会学、法律学、文学等许多领域都涉及到这一概念。即使在我们现在讨论的心理学界,也没有一个定义,因为人格的定义随人格心理学家的理论观念而异,有多少种理论就可能有多少种定义。其中,精神分析流派的心理学家声称:人格发展中,无意识心理对他们的行为方式的差异起着很大的作用;特质流派的心理学家确信,人是处在各种各样的人格特征的连续体上的某个位置上的;人本主义心理学家人为,人的责任感和自我认同感是造成人格差异的主要原因……,每个流派都在人格的研究上存有价值。按照心理学界的一般理解、人格形成于特定的社会环境,是具有稳定性、系统性的各个心理特征的综合。 2 .网络人格 从人格的定义中所知:它是在一定的环境中形成的,而当这个形成之环境条件发生了变化后,它的稳定性和系统性也必然会随之变化。网络构筑了虚拟的“第二现实世界”,使人的社会化在网络生存中产生了全新的方式,传统意义上“与客观现实世界的互动”变为“与虚拟社会情景的对话”,一切可感知的世界在网络上都可以模塑,营造在网络中的一切都是虚拟的,不确定的,长期生活在这种虚拟的环境,再感受着网络文化的影响,必然使现实社会中形成的人格特质,发生着变化,按照网络亚文化圈的行为模式去组织生活方式,规范行为,最终导致心理层面的模式化,形成网络化人格,它的特点在个性倾向性的表现上,根据个体不同的需要、动机、兴趣、信念和世界观进行特定的人机对话,其心理特征表现于行为时,仍具有相当的综合性与持久性。 3 .网络人格变异 首先,对网络中人的人格的异常心理活动和正常心理活动之间的差别常是相对的,极难以某一个维度如:时间、内容、个体行为表现,情感反应等上规定一个正常、异常的分界线,但在有些情况下两者又有实质性的差异,因而就不能一概而论了。 其次,具有网络人格的个体,在网上信息真伪难辨,鱼龙混杂,散乱零碎的情况下,长期角色错位,性别置换,谎报年龄,造成个体综合、抽象、思维等能力的降低,导致人的欲望、行为方式、工作方式、娱乐方式、购物方式、交际方式和情感表露相应地发生变化,最终导致人格变异,网络人格变异的主要表现形式如下: 第 1 :分裂型人格:主要表现如:网络角色错位、性别置换、谎报年龄、性格退缩、情绪冷漠,在网上以个体愉快为主,很少与人分享。 第 2 :偏执型人格,主要表现如:网上初次相识就疯狂询问对方情况,强认为好友,要对方的地址、电话号码等,持久而固定的固执自傲,不愿意接受他人的意见。 第 3 :癔病型人格,主要表现如:不能控制自身行为,在俗望不能满足时,随意渲泻自己的情绪,在网上聊天谈话不由自主,颠三倒四,文不对题。 第 4 :反社会型人格,主要表现如:对一切事情都报有仇恨态度,网上攻击性行为增加,将网友视为敌人,伤害对方,事后缺乏内疚,责罪感,且强词夺理,为自己的错误辩解。 第 5 :强迫型人格,主要表现如:不仅将自身的思维模式强加给别人,而且强迫自己进入网络社会,只有在网上才能兴奋起来,视网络生活为自己的整个生活,但网上所做的一切又表现出自信心不足,总有一种做事不完善的感觉,表现死板。 第 6 :依赖型人格,主要表现如:在网上的活动缺乏独立性和自信心,必须在网友的帮助、指导下进行活动,冲突于强烈的欲望和缺乏自主独立性的行为。 第 7 :自恋型人格,主要表现如:在网络活动中,过分地自我关心、自夸自尊、缺乏合作性、往往想入非非、沉湎于幻想中,不能替别人着想、不能理解别人的难处和苦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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