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癔症型人格障碍的诊断标准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6-6

  《中国精神疾病分类方案与诊断标准》中,将癔症型人格障碍的症状诊断标准定为,患者至少具有下述项目中的三项症状:
    1.表情夸张像演戏一样,装腔作势,情感体验肤浅。

    2.暗示性高,很容易受他人的影响。

    3.自我中心,强求别人符合他的需要或意志,不如意就给别人难堪或强烈不满。

    4.经常渴望表扬和同情,感情易波动。

    5.寻求刺激,过多地参加各种社交活动。

    6.需要别人经常注意,为了引起注意,不惜哗众取宠,危言耸听,或者在外貌和行为方面表现得过分吸引他人。

    7.情感反应强烈易变,完全按个人的情感判断好坏。

    8.说话夸大其词,掺杂幻想情节,缺乏具体的真实细节,难以核对。

    一般来讲,此类型的人格障碍会随着年龄的增长、心理的逐渐成熟而症状减轻。但这不能保证可以不治而愈,在应激状态下还有可能发生癔病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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