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因素相关生理障碍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6-6
心理因素相关生理障碍
心理因素相关生理障碍(physiological disorders related to psychological factors)指一组在病因方面以心理社会因素为主要原因,临床方面以生理障碍为主要表现形式的一组疾病。随着社会的发展,生活、工作节律的加快,人们的生活方式、行为方式发生着变化,心理因素相关生理障碍越发引起关注。本章着重介绍进食障碍、睡眠障碍以及性功能障碍。
第一节 进食障碍
进食障碍(eating disorders)是指在心理因素、社会因素与特定的文化压力等因素交互作用下导致的进食行为异常,包括神经性厌食、神经性贪食和神经性呕吐等。
一、神经性厌食
神经性厌食(anorexia nervosa)是指有意节制饮食,导致体重明显低于正常标准的一种进食障碍。据美国报道女性的终生患病率大约为0.5~1%,90%以上的患病者是青少年女性,男性患者少见。发达国家发病率高于其它国家。我国的发病率不详。但是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物质供应的不断丰富,以及对“瘦为美”标准的追求,使其发病率有增高的趋势。
(一)病因与发病机制
神经性厌食的病因仍在探讨之中。目前的研究认为病因有几个方面;①心理因素:发病前往往有某些生活事件发生,影响人的情绪,出现情绪问题;一些患者存在某些人格弱点,如轻微的强迫性人格、敏感性人格等;患者常常存在体像障碍,透过症状可以看到背后隐藏的家庭问题。②生物学因素:研究表明单卵双生子的同病率高于双卵双生子;神经性厌食的急性期大脑神经递质尤其是去甲肾上腺素、5-羟色胺和某些神经肽代谢紊乱;神经内分泌功能失调,患者有月经紊乱和体温调节障碍。③社会文化因素:现代社会的审美趋向、追求美的标志是苗条瘦身,一旦这种审美意识转化为某些人刻意追求的目标时就容易出现此种问题。
(二)临床表现
其特征为病人自己故意限制饮食,甚至极端限制饮食,尤其排斥高能量饮食,致使体重降到明显低于正常的标准也仍然认为自己瘦得不够。虽已严重消瘦,病人仍强烈地认为自己太胖,害怕体重增加。为避免发胖常主动采用一些方式故意减轻体重。部分病人常常用胃胀不适,食欲下降等理由来解释其限制饮食的行为。病人常有营养不良,继发性内分泌和代谢紊乱。有的病人可有间歇发作性暴饮暴食。
(三)诊断与鉴别诊断
诊断依据以临床症状为主。明显的体重减轻,比正常平均体重减轻15%以上,或者Quetelet体重指数(体重千克数/身高米数的平方)为17.5或更低,或在青春期前不能达到所期望的躯体增长标准,并有发育延迟或停止。体重减轻是自己故意造成的,常常采取的方式是过度运动、引吐、导泻等。常有怕胖的超价观念。内分泌紊乱症状,女性表现为闭经,男性表现为兴趣丧失或性功能低下。症状至少持续3个月。
此病可与某些躯体疾病引起的体重减轻相鉴别,躯体疾病的病人很少有怕胖的超价观念及体像障碍。与抑郁症的区别在于抑郁症的病人没有对体重增加的过分恐惧,单纯改善体重后仍会有抑郁发作。
(四)治疗
治疗神经性厌食比较困难,患者往往不认为自己的症状是病,不配合治疗。
治疗的一般原则是首先纠正营养不良,同时或稍后开展心理治疗以及辅助的药物治疗。
1.纠正营养不良 首先加强营养,增加体重,恢复身体健康。体重太轻,明显营养不良者,应供给高热量饮食;呕吐、拒食者应给予静脉补充营养及纠正电解质紊乱。同时帮助患者恢复正常的饮食习惯,帮助患者自我监督并遵守治疗计划。
2.心理治疗 此类患者大部分存在着对进食、体重和躯体形象的曲解认识,以及家庭、人际关系、社会适应方面的问题。通常采用认知治疗、行为治疗、家庭治疗等方法。认知治疗是改变不良认知,尤其是消除过分怕胖的观念,学会运用现实检验的方法加以改变。行为治疗是矫正不良进食行为,常采用系统脱敏疗法、标记奖励疗法等。家庭治疗主要是调整家庭成员的相互关系以解除其不良投射。生物反馈疗法作为一种心理生理的自我调节技术可结合放松训练调整生理活动、保持情绪稳定。
3.药物治疗 针对某些患者存在抑郁情绪、强迫观念等症状对症治疗。抗抑郁药物应用较多,常用的有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及三环类抗抑郁药。其它药物如抗精神病药、锂盐、H1受体拮抗剂、抗癫癎药等也可对症使用。
(五)病程与预后
病程常为慢性迁延性,有周期性缓解和复发,常常有持久存在的营养不良、消瘦,约50%的病人治疗效果较好,表现为体重增加,躯体情况改善及社会适应能力改善,20%的病人时好时坏反复发作,25%的病人始终达不到正常体重迁延不愈,约5%~10%的病人死于极度营养不良或其他并发症或心境障碍所致的自杀等。其并发症常见的有焦虑障碍、恐惧症、强迫症、心境障碍、物质滥用等。
【典型病例】
某女,17岁,中专学生。因少食、消瘦、衰竭于1997年3月入院治疗。患者身高1.63米,体重55公斤,身材长相在班上属上乘,特别受到男生“拥戴”。4个月前班上来了另一名女生,身材苗条,在外貌方面比患者优越,患者受到男生“冷落”。为了满足虚荣心并在外表上超越所有女生,患者开始节食。最初拒食肉类食品,后拒食米饭和面食,最近只喝少许菜汤、水果汁,体重下降至33公斤,经常感冒发烧,月经停止,因极度消瘦无法坚持上学而入院。
诊断:神经性厌食。
入院两周后因受凉并发肺部感染而死亡。
二、神经性贪食
神经性贪食(bulimia nervosa)是指具有反复发作的不可抗拒的摄食欲望,及多食或暴食行为,进食后又因担心发胖而采用各种方法以减轻体重,使得体重变化并不明显的一种疾病。其发病人群主要是女性,发病年龄多在18~20岁。男性少见。此病可与神经性厌食交替出现,两者可能具有相似的病理心理机制及性别、年龄分布。多数病人是神经性厌食的延续者,发病年龄较神经性厌食晚。
(一)病因与发病机制
病因不明。多数研究认为心理社会因素为主、生物学因素为辅。心理因素包括:现代社会“瘦为美”的审美趋势和目标在神经性贪食中与神经性厌食中一样起作用,在青少年女性中其影响特别明显。患者往往过分关注自己的体形,特别害怕肥胖,以致于形成暴食-恐肥-关注-诱吐-暴食的恶性循环;应激事件也是原因之一。也有人提出可能有生物学基础,研究表明单卵孪生子中的同病率比双卵孪生子中的同病率高;中枢神经系统中存在单胺类神经递质代谢异常及多巴胺能系统和内啡肽等失调等。
(二)临床表现
患者常常出现反复发作,一次进食大量食物,吃得又多又快,故称为暴食;多数人喜欢选择食用高热量的松软甜食,如蛋糕、巧克力等,并有不能控制的饮食感觉,自己明知不对却无法控制。患者往往过分关注自己的体重和体形,存在担心发胖的恐惧心理。在发作期间,为避免长胖、避免体重增加常反复采用不适当的代偿行为包括自我诱发呕吐、滥用泻药、间歇进食、使用厌食剂等。暴食与代偿行为一起出现,且长时间持续其结果可能会很危险。可能造成水电解质紊乱,常见的有低血钾、低血钠、代谢性碱中毒、代谢性酸中毒、心律失常、胃肠道损害等。有时其暴食障碍往往是从合理地尝试减肥开始,患者全神贯注于减肥及继续将身体看作是“肥胖的”,对体像的认识歪曲,继之突发暴食。患者常伴有情绪低落。
(三)诊断与鉴别诊断
本症主要为临床诊断。病人存在一种持续的难以控制的进食和渴求食物的优势观念,并且屈从于短时间内摄入大量食物的贪食发作。摄食后会因后悔而采用一些方式以防发胖。常有神经性厌食既往史,两者间隔数月至数年不等。发作性暴食至少每周2次,持续3个月。
与神经系统器质性病变所致的暴食相鉴别,如间脑病变除贪食外,还可有嗜睡、体温调节障碍、水盐代谢紊乱或伴有精神症状。颞叶癫癎常有抽搐史及脑电图或CT的特殊改变。精神分裂症继发的暴食以精神病性症状为首发症状。与神经性厌食的区别在于本病患者的体重常在正常范围内及患者主动寻求帮助,愿意求治。
(四)治疗
治疗的基本过程是纠正营养状况,控制暴食行为,打破恶性循环,建立正常进食行为。
心理治疗可采用认知疗法、行为疗法及生物反馈疗法等。认知疗法主要是改变患者过分关注自己的体形及过分怕胖的极端化想法,对进食规则和体像障碍有正确认识;行为疗法常采用系统脱敏、暴露、阳性强化、厌恶疗法等,使其每餐食量按预定计划得以控制。治疗应持之以恒,并要包括对患者家人主要是父母的指导,进行家庭治疗。药物治疗可采用各类抗抑郁药物,包括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三环类等。氟西汀对暴食伴有情绪障碍的患者效果较好。躯体支持治疗可针对不同并发症进行对症处理。
(五)病程与预后
本病的自然病程和预期后果目前没有流行病学研究资料。一些回顾性资料的研究显示经治疗后病人的症状可以缓解,治愈率并不乐观,常有反复发作,也有久治不愈者。
【典型病例】
某女,16岁,学生,一年来进食量剧增无法控制而来就诊。
一年前有个同学随便说了一句“看你那个胖样!”,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她对此话非常在意,从此开始严格节制饮食。当节食不能使体重迅速减轻时,她开始在餐后用手指刺激咽喉以诱发呕吐。有时又抗拒不了每周3-4次的“暴食冲动”,有时一餐可食一斤多米饭,还有肉食、蔬菜,饭后又吃整盒“曲奇”饼、冰淇淋和其它糖果,一直要吃得肚子胀或呕吐为止。患者诉说自己有时突然很想吃,哪怕肚子胀得痛,嘴里还想吃,明知这样贪食不好,怕变胖,想少吃一些,但无法控制自己。她由于对进食感到害臊而不在其他人面前进食,经常吃泻药以防止营养过剩带来的肥胖。她最近去看内科医生,未发现有任何躯体疾病。
诊断:神经性贪食
三、神经性呕吐
神经性呕吐(psychogenic vomiting )指一组自发或故意诱发反复呕吐的心理障碍。神经性呕吐不影响下次进食的食欲,常与心情不愉快、心理紧张、内心冲突有关,无器质性病变,可有害怕发胖和减轻体重的想法,但由于总的进食量不减少,所以体重无明显减轻。部分病人具有癔病性人格,表现为自我中心、好表演、易受暗示等。
临床诊断以自发的或故意诱发的反复发生于进食后的呕吐为主要依据,呕吐物为刚吃进的食物。体重减轻不显著(体重保持在正常平均体重值的80%以上)。可有害怕发胖或减轻体重的想法。呕吐几乎每天发生,并至少持续1个月。排除躯体疾病导致的呕吐,以及癔症或神经症。治疗常采用认知行为疗法。
第二节 睡眠障碍
睡眠障碍通常可分为四大类:睡眠的发动与维持困难(失眠)、白天过度睡眠(嗜睡)、24小时睡眠-觉醒周期紊乱(睡眠-觉醒节律障碍)、睡眠中的异常活动和行为(睡行症、夜惊、梦魇)。
一、失眠症
失眠症(insomnia)是指睡眠的始发(sleep onset)和维持(sleep maintenance)发生障碍致使睡眠的质和量不能满足个体正常需要的一种状况。失眠的表现有多种形式,包括难以入睡、睡眠不深、易醒、多梦早醒、醒后不易再睡、醒后不适感、疲乏,或白天困倦。失眠可引起病人焦虑、抑郁或恐怖心理,并导致精神活动效率下降,妨碍社会功能。患病率为10~20%。
(一)原因
1.急性应激 常见的情况如一过性的过度兴奋、焦虑、精神紧张、近期居丧、躯体不适,以及睡眠环境的改变、跨越时区的时差反应等均可引起一过性或短期失眠。
2.药物 常见的有咖啡因、茶碱、甲状腺素、可卡因、皮质激素和抗震颤麻痹药。某些药物的副作用对睡眠有干扰作用,如拟肾上腺素类药物常引起头疼、焦虑、震颤等。有镇静作用的药物产生的觉醒-睡眠节律失调。撤药反应引起的反跳性失眠等。
3.心理性 由过度的睡眠防御性思维造成的,常常是过分关注自己的入睡困难,担心失眠,担心因失眠而影响次日的工作, 结果越想尽快入睡就越兴奋, 担心和焦虑使他们更清醒以致难于入睡。此类失眠约占失眠总数的30%。
4.其它精神疾病 如躁狂症因昼夜兴奋不安而少眠或不眠以及抑郁症导致的早醒。
(二)临床表现
失眠的表现形式有难以入睡、睡眠不深、多梦、早醒,或醒后不易再睡、醒后不适感、疲乏或白天困倦等;失眠往往引起患者白天不同程度地感到未能充分休息和恢复精力,因而躯体困乏,精神萎靡,注意力减退,思考困难,反应迟钝。由于失眠带来的上述不适以及对失眠的担心常常引起情绪沮丧,焦虑不安。使得失眠→担心→焦虑→失眠的连锁反应不断循环,反复强化迁延难愈。
(三)诊断与鉴别诊断
诊断依据的主要症状是失眠,并往往伴有极度关注失眠结果的优势观念。对睡眠数量、睡眠质量的不满引起明显的苦恼或社会功能受损。至少每周发生3次,持续1个月。
鉴别诊断需排除其它躯体疾病如周围神经炎、脊髓病、风湿性关节炎或恶性肿瘤;也要排除其它精神障碍导致的继发性失眠,如焦虑症常见的入睡困难,抑郁症常见的早醒。
(四)治疗
需要医患共同努力,密切配合。主要方面有病因的解决、对失眠的正确理解、坚持治疗计划、树立治疗信心。
1.认知疗法 不少患者对睡眠有较高期望,他们过分关注自己的睡眠,夸大地认为自己睡眠时间严重不足,致使脑力、体力无法充分恢复。许多患者常称自己通宵做梦,甚至噩梦不断,使大脑根本得不到休息,并认为失眠导致身体严重受损。大多数患者已经采用过一些防治措施,疗效欠佳,对治疗缺乏信心。施行认知疗法时,帮助患者对失眠引起的症状及苦恼有一个客观的正确的理解和认识,以减少消极情绪。
2.行为治疗 在患者对失眠有正确认识的基础上建立一套能促进良好睡眠的行为方式,包括正常的觉醒-睡眠节律,采取增强白天的精神和体力活动,按时起床,从事一切正常的日常活动,即使瞌睡难忍也要振奋精神,这样才能使机体自然而然地在夜间处于休息状态。另外,入睡前后使身体和心理充分放松,可采用睡前温水洗脚,进食易消化的食物,避免过于兴奋的娱乐活动,也可进行放松训练,采用深呼吸、想象等方式放松自己。
3.药物治疗 比较有效、使用最多的药物是镇静-催眠药。根据失眠的不同情况选用不同的药物,入睡困难者服用见效快、作用时间短的短效药物以避免晨醒后药物的持续效应。睡眠不深又早醒者可服用起效缓慢、作用时间持久的长效药物。入睡困难、睡眠不深和早醒兼而有之者可使用中效药物。对伴有明显焦虑或抑郁者可使用抗焦虑或抗抑郁的药物。常选用有助于催眠镇静作用的抗抑郁药。
二、嗜睡症
嗜睡症(hypersomnia)指白天睡眠过多。目前病因不清。
(一)临床表现
白天睡眠过多。表现为特别在安静或单调环境下,经常困乏思睡,并可不分场合甚至在需要十分清醒的情况下,也出现不同程度、不可抗拒的入睡。过多的睡眠不是由于睡眠不足、药物、酒精、躯体疾病所致,也不是某种精神障碍(如神经衰弱、抑郁症)症状的一部分。过多的睡眠引起显著的痛苦或社交、职业或其它重要功能的受损。常见的损害是认知和记忆功能障碍,表现为记忆减退,思维能力下降,学习新鲜事物出现困难,甚至意外事故发生率增多。这些问题常使患者情绪低落,甚至被别人误认为懒惰、不求上进,造成严重的心理压力。
(二)诊断与鉴别诊断
诊断的主要根据是白天睡眠过多,或有睡眠发作;不存在睡眠时间不足;不存在从唤醒到完全清醒的时间延长或睡眠中呼吸暂停;无发作性睡病的附加症状(如猝倒症、睡眠瘫痪、入睡前幻觉、醒前幻觉等)。病人为此明显感到痛苦或影响社会活动功能。几乎每天发生,并至少1个月。不是由于睡眠不足、药物、酒精、躯体疾病所致,也不是某种精神障碍的症状组成部分。
(三)治疗
首先必须尽可能地了解病因,以便解除和根治病因。其次是药物治疗,用药原则是必须个体化、不同症状使用不同药物、严格用药剂量和服药时间、产生耐药者要更换新药。白天嗜睡可采用小剂量中枢兴奋剂,如利他林、苯丙胺等。用兴奋剂后,会加重夜间睡眠障碍,可适当加服短效安眠药。第三是行为治疗,应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每天准时入睡和起床,白天可定时小睡。白天增加活动以改善白日的过度嗜睡从而改善夜间睡眠。医生可要求病人记录瞌睡时间,检查患者未能遵守指定的上床睡眠时间、忘记服药和其它使情况恶化的行为,通过奖励法和惩罚方式,规范其行为。
三、睡眠-觉醒节律障碍
常人通常以一昼夜的1/3时间用来睡眠,即夜间入睡白天醒来,形成了睡眠-觉醒节律。但个别人其睡眠-觉醒节律的生物钟异常。睡眠-觉醒节律障碍(sleep- wake rhythm disorders)是指睡眠-觉醒节律与常规不符而引起的睡眠紊乱。本病多见于成年人,儿童期或青少年期发病者少见。
(一)病因
1.生活节律失常。长期特定的环境形成的习惯与本病的发生有关,常出现于夜间工作和生活无规律的人中。
2.心理社会的压力。约1/3的患者发病前存在生活事件造成的压力如人际关系、学习负担、工作求职、环境变化等。压力造成的焦虑情绪可使人推迟入睡时间、易醒、早醒而使整个节律结构紊乱。
(二)临床表现
睡眠-觉醒节律紊乱、反常。有的睡眠时相延迟,比如患者常在凌晨入睡,次日下午醒来,在常人应入睡的时候不能入睡,在应觉醒的时候需要入睡。有的入睡时间变化不定,总睡眠时间也随入睡时间的变化而长短不一;有时可连续2~3天不入睡,有时整个睡眠时间提前,过于早睡和过于早醒。病人多伴有忧虑或恐惧心理,并引起精神活动效率下降,妨碍社会功能。
(三)诊断
病人的睡眠-觉醒节律与所要求的(即与病人所在环境的社会要求和大多数人遵循的)节律不一致;使病人在主要的睡眠时段内失眠,在应该清醒时段出现嗜睡。为此病人明显感到苦恼或社会功能受损。几乎每天发生,并至少持续1个月。
排除躯体疾病或精神障碍(如抑郁症)导致的继发性睡眠-觉醒节律障碍。
(四)治疗
由于患者作息时间与正常的社会作息时间不符,常给工作、学习或生活带来困难和不便。治疗方法主要是调整患者入睡和觉醒的时间以恢复到正常人的节律。可逐步调整或一次性调整立刻达到正常作息时间,并需不断巩固、坚持下去。为防止反复,常需结合药物巩固效果。
四、睡行症
睡行症(sleep walking disorder)过去习惯称为梦游症。指一种在睡眠过程尚未清醒时起床在室内或户外行走,或做一些简单活动的睡眠和清醒的混合状态。发作时难以唤醒,刚醒时意识障碍,定向障碍,警觉性下降,反应迟钝。本症在儿童中发病率较高可达1~15%,成人低于1%,男孩多见,可伴有夜惊症及遗尿症。发生于非快眼动睡眠(NREM)阶段。目前病因仍不明确。
(一)临床表现
患者在入睡后不久,突然从床上起来四处走动,常双目向前凝视,一般不说话,询问也不回答。患者还可有一些复杂的行为,如能避开前方的障碍物,能劈柴、倒水、开抽屉等。但难于被唤醒,常持续数分钟到数十分钟,自行上床,或被人领回床上,再度入睡。待次日醒来,对睡行经过完全遗忘。睡行多发生于入睡后不久,发作时脑电图可出现高波幅慢波。但在白天及夜间不发作时脑电图正常。多能自动回到床上继续睡觉。通常出现在睡眠的前三分之一段的深睡期。次日醒来对发生经过不能回忆。
(二)诊断与鉴别诊断
反复发作的睡眠中起床行走。发作时睡行者表情茫然、目光呆滞,对别人的招呼或干涉行为相对缺乏反应,要使病人清醒相当困难;发作后自动回到床上继续睡觉或躺在地上继续睡觉;尽管在发作后的清醒初期,可有短暂意识和定向障碍,但几分钟后,即可恢复常态,不论是即刻苏醒或次晨醒来均完全遗忘。不明显影响日常生活和社会功能。
与癫癎自动症鉴别:颞叶癫癎可表现为入睡后起床活动,事后茫然不知,但癫癎患者常常还有其它自动症的表现,如在白天也可突然出现伸舌、舔唇、咀嚼等。常持续数秒至数分钟,发作后对发作过程完全遗忘。且癫癎幼年患者,多伴有癫癎大发作和小发作,伴有典型的脑电图改变。
与癔症的分离性障碍鉴别:偶可以表现为半夜起床活动,且可持续较长时间,但很少见于儿童,且常有癔症的其它分离症状,如癔症性昏睡、抽搐、朦胧状态等。
(三)治疗
由于发作时患者意识不清,不能防范危险,有发生意外的可能性,所以首先要清除危险品,保证安全。一般情况下儿童患者随着年龄的增长此病可不治自愈。成年的、症状较严重的患者可考虑干预措施,如使用镇静催眠类药物或抗抑郁剂。
五、夜惊
夜惊(sleep terror)指一种常见于儿童的睡眠障碍,主要为反复出现从睡眠中突然醒来并惊叫,通常发生在睡眠前三分之一阶段,大约在入睡后15~30分钟;发生于NREM睡眠时段。
(一)临床表现
儿童在睡眠中突然惊叫、哭喊伴有惊恐表情和动作,两眼直视,手足乱动,心率增快、呼吸急促、出汗、瞳孔扩大等自主神经兴奋症状。通常在夜间睡眠后较短时间内发作,每次发作约持续1~10分钟。难以唤醒,当时意识呈朦胧状态。醒后有意识和定向障碍,不能说出梦境内容,对发作不能回忆。
(二)诊断与鉴别诊断
病人反复发作地惊叫一声从睡眠中醒来,伴有强烈的焦虑、躯体运动及植物神经功能亢进(如心动过速、呼吸急促及出汗等)。对别人试图平息夜惊发作的活动缺乏反应,其后出现至少几分钟的定向障碍和持续动作。事后遗忘,即使能回忆,也极有限。排除器质性疾病(如痴呆、脑瘤、癫癎等)导致的继发性夜惊发作,也需排除热性惊厥和癫癎发作。
(三)治疗
安排儿童的生活要有规律,避免白天过度劳累、过于兴奋。睡前不讲紧张兴奋的故事、不看惊险恐惧的影片,不用威胁的方式哄儿童入睡。睡前让儿童充分放松,在轻松愉快的心情下安然入睡。必要时也可少用些安定类药物。
六、梦魇
梦魇(nightmare disorder)指在睡眠中被噩梦突然惊醒,引起恐惧不安、心有余悸的睡眠行为障碍。发病率儿童为20%,成人为5%~10%。
(一)病因
儿童在白天听恐怖故事,看恐怖影片后,常可发生梦魇。成人在应激事件后,如遭遇抢劫、强暴等灾难性事件后可经常发生噩梦和梦魇。睡眠姿势不当也可发生梦魇,如睡眠时手臂压迫胸部会感觉透不过气来,出现憋气、窒息、濒临死亡的梦魇。某些药物如受体阻滞剂、镇静催眠剂等常引起梦魇。突然停用镇静安眠药物可能诱发梦魇
(二)临床表现
梦魇的梦境多是处于危险境地,使患者恐惧、紧张、害怕、呻吟、惊叫或动弹不得直至惊醒。一旦醒来就变得清醒,对梦境中的恐怖内容能清晰回忆,并仍处于惊恐之中。通常在夜间睡眠的后期发作。发生于快眼动睡眠(REM)阶段。
(三)诊断与鉴别诊断
从夜间睡眠或午睡中惊醒,能清晰和详细地回忆起强烈恐惧的梦境,这些梦境通常危及生存、安全或自尊。一般发生在睡眠的后半夜;从噩梦中醒后能迅速恢复定向及警觉达到完全清醒的程度;病人对梦境体验及惊醒所致的睡眠障碍感到非常痛苦。
(四)治疗
偶尔发生梦魇属于自然现象,不需特殊处理。对发作频率较高者给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予以干预。首先,找出病因对因处理,如睡前不看恐怖性书籍和电影,缓慢停用镇静安眠药,睡前放松调整睡姿以保证良好睡眠。由生活应激事件引起的梦魇要采用心理治疗的方法,使其了解梦魇产生的原因,正确认识梦魇以消除恐惧心理。患者的症状往往随年龄增大而有所减轻。
第三节 性功能障碍
性功能障碍是一组与心理社会因素密切相关的性活动过程中的某些阶段发生的性生理功能障碍。性功能障碍症状的表现必须是持续存在或反复存在的,并因此不能进行自己所希望的性生活、对日常生活或社会功能造成影响,给病人带来明显痛苦的。至于偶尔的、一过性的性功能出现的问题不能诊断为性功能障碍。
性功能障碍的病因常常是比较复杂的,往往由多方面的因素引起,包括器质性的、功能性的、药源性的等等。多见的病因是由病人的个性特点、生活经历、应激事件以及躯体状况相互作用的结果。常见的非器质性性功能障碍的类型有性欲减退、阳痿、阴冷、性乐高潮障碍、早泄、阴道痉挛、性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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