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妻,伪善的卑鄙行为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7
“换妻俱乐部”,大概起发端于欧美,其实也就只有欧美这种人文才能搞出这种东西吧。产生的原因是由于美国人担心因为滥交感染“爱滋”,在被逼无奈之下,寻找到这么一个突破口。近几年,在我国的年轻一代,抑或是什么白领间流行起来,更有甚者,借助网络这种廉价的,亦正亦邪的传媒作为载体招募俱乐部会员,参与者无论男女都很“低调”,而且男性“对女人很尊重”“彬彬有礼”,“属于有文化有修养”的×领阶层,并且都认为自己“思想开通”。其中的好处是为了“避免婚外情”“有利于舒缓”“未妨碍他人”等等;并且有一个很“高尚”的名义——“爱情”。
对于这种行为,我是无论如何都接受不了的,至少从感情上,并将这种“换妻”行为与“××功”“男同志”“办证喷字”划成等号,原因之一当然是自己受传统价值观的影响过多,完全是我个人的喜好,不代表各位,呵呵。
那么我们就这个问题浅析一下啊,
首先是这个名字本身就带有“歧视性”,“换妻俱乐部”,干嘛叫“换妻”?怎么不叫“换夫”?一看就是“男权社会”的产物;声明啊,我是男人,但是讨厌这种不伦不类的“杂种”;还不如“叫鸡”,好歹算是交易,经济社会嘛,偷情也行啊,《红楼梦》中经典的话: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
其次,就是这个所谓的“高尚的爱情的名义”,干嘛!把自己的老婆换给别人用,为的就是用别人的老婆,什么人啊?还所谓“对女人尊重”,我看真是糟蹋了尊重这个词,如果这叫尊重的话,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尊重女性就是可以把她们当做商品进行“交换”呢?说一千到一万,还不是为了满足男人自己寻找刺激的“原始心理”?!看了一些关于“换妻”的介绍,女人一直属于从属地位,或因为为了满足老公,而“委曲求全”,“半推半就”者有之,但前提是对方的男人很“吸引”自己;
“换妻”本身,是“性解放”“性开放”的一种延伸,是存在于“传统”与“滥交”之间的“边缘行为”,虽然我对“性开放”的态度很暧昧,但还是有尺度的,不会以“游戏自己妻子”为代价,去寻找所谓的感观“刺激”和“婚姻稳定”;延展来看,想必参与或支持这种行为的人,是在无法压抑自己追求“性刺激”的情况下,又不行“背叛”妻子的情况下,才出此下策的吧;
第四,可怜的一群“换妻”者,还将自己美化成什么领,传统文化不去学,非要搞这些“洋垃圾”,我说这些人是不是“拣垃圾”出身啊,就是对各种“垃圾”情有独钟,我打骨子里鄙视这群“洋奴”,那群傻娘们一听“国外流行”,就默默的随着老公换自己。这就叫“把她卖了,还替人家数钱”吧。
换妻,卑鄙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