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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通知里的不合理收费,请进来看看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0-24
交房通知里的不合理收费,请进来看看。 
1。公用水电费200元里面还有什么污水处理费,明显是应当开发商承担的配套费用 

2。公摊水电费是应当按实收取的,没听说过一次性预交的

3。装修管理费应当是装修时交纳,不应当收房时交纳 。南京市明确规定不是提前收取。一家交350,1000家就是35万元,4000家就是140万元。这个钱交了,到时换物业时就没办法了,你要不出来这笔钱了 

4。物业会拿好多批文出来,但各区职能部门的批文必须符合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否则将承担行政赔偿责任。如有和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不符的批文可反映到市长信箱。

5。另外,多层不应当承担公用水电费 。这是南京所有小区都这样的,高层只承担本楼的公用水电费 。物业的水电费应当由物业公司列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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