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心理学(2)
作者:中华心理…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2-28
从这个实验中可以进一步观察到两个重要现象:(1)假设在实验中每行的4个字母构成一个单词,例如work, many, room, idea等。在这种情况下,有可能回忆出全部4个单词的16个字母。假设在实验中各个字母是孤立的,构不成一个单词,由于孤立元素的字母很快填满了意识,所以被试在一瞬间只能知觉到4~6个字母。但是,如果把这些元素组织起来,就可以把握更多的数目。用冯特的话来说,这些字母元素被“综合”为一个更大的整体,被理解为一个单独的复杂观念,并被当作一个新的元素来掌握。(2)在实验中,被试对有些字母可以清晰地知觉到,而对另外一些字母只能模湖地知觉到。意识似乎是一个巨大的场,其中分布着观念元素,场的一个区域处于“注意”的中心,那里的观念能够清楚地被感知,而处于中心区域以外的元素只能让人模糊地感到其存在,却不能辨认。 3、统觉。冯特在解释上述现象时运用了“统觉”的概念。统觉不仅担负着把元素积极地综合为整体的重任,而且还被用来解释更为高级的心理分析活动和判断活动。综合本身有两种形式:想象和理解。统觉是所有高级思维形式的基础,也是意志的随意活动,通过这种随意活动,我们控制我们的心灵,并赋予它以综合的统一性。
冯特在强调统觉的主动综合能力时,也承认被动过程的存在。他把被动过程分为不同形式的联想和“被动统觉”。例如,由当前的感觉联想到早先因素的“同化作用”。当前知觉到的椅子形象使人联想到一个早先获得的具有普遍性元素的“椅子”。再认是同化的一种形式,它分成两个阶段:先是一种模糊的熟悉感,随后是再认的活动。回忆不是旧有元素的复活,而是旧有元素的重组。人们无法重新经历一个业已逝去的活动,因为观念不是永存的。相反,人们根据当前的线索和某些一般的规则对它进行重新组织。
4、意识的异常状态。冯特探讨过幻觉、压抑、催眠和梦,尤其是我们现在所称的“精神分裂症”。他观察到这种疾病与注意过程遭受破坏有关。精神分裂症患者丧失了正常意识所特有的对思想的统觉控制,相反,他们受被动的联想过程所摆布,结果,他们的思想变成了一连串简单的联想,而不是受意志指引的协调过程。冯特的学生、精神病学家E.克雷佩林发展了这一理论。
5、心理语言学。冯特曾阐释过他的心理语言学理论,认为语言是民族心理学的一个组成部分,因为它像神话和风俗一样,也是集体生活的产物。冯特把语言分为两个方面;外部现象和内部现象。前者由实际发出的音或感知到的音构成;后者是构成外部言语流基础的认知过程。把心理现象分为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是“整体心理学”的核心,它使心理实验不仅可以触及心理外部而且可以深入到心理内部;人们可以把语言描述成一个有组织的有关系的说和听的声音系统;这一系统构成语言的外部形式。然而,这一外部形式只是深层认知过程的外观表达。深层认知过程组织说话者的思想,为发音做好准备,使听者能从其听闻中提取含义。这些认知过程组织说话者的思想,为发音做好准备,使听者能从其听闻中提取含义。这些认知过程构成语言的内部心理形式。
根据冯特的观点,说话过程始于一个想要表达的整体心理构型。统觉的分析功能为整体心理构型的语言表达作准备,因此必须把这一整体心理构型分解为它的组成部分和一种结构,该结构含有部分与整体之间的关系。例如,有这样一个简单句:“这只猫是橙色的”(The cat is orange)。它的基本结构分为主谓语。设G为整体心理构型,S为主语,P为谓语。由此,橙色猫这一观念就被分为两个基本观念,再加上我们特定语言所需的功能词(the, is)就可以用语言表达“这只猫是橙色的”。更为复杂的观念就需要更多的分析。总之,可以把这一完整过程描述成从一个不可表达的有组织的整体思想向一个由词的有序结构组成的可表达句子的转换过程。
在理解言语时,这一过程是可逆的。此时,需要的不是统觉的分析功能,而是统觉的综合功能。听者必须在心中把所听句子的单词和语法结构用来重新构造出说话者试图表达的整体心理构型。冯特指出,我们更多地记住的是听到的要点,而很少记得在构型过程中趋于消失的表面(外部)结构。冯特以这一见解支持他的言语理解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