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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个处长职位,竟有40个教授来争!”广东省省教育厅党组副书记谭泽中可能没想到,自己的这一句话,会在网上掀起一阵热议。
按有关文件的说法,“教授”与“处长”应该享受同等的待遇。那么,“教授争处长”,争些啥子名堂?俗话说,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40个教授争一处长”的事实,生动地说明“处长”比“教授”的地位高。在中国,所谓“待遇”有“死待遇”与“活待遇”的区别。“死待遇”就是那点薪水,“活待遇”的内容就丰富得多了,吃喝应酬,用车出游,灰色收入,社会关系等等等等,没有个官职,就没有这些“活待遇”。所以,“教授争处长”争的就是这个“活待遇”。
时下,学位可以攻,论文可以抄,业绩可以造,所以,只要年头到了,弄个“教授”很容易。
“教授”一多,自然也就会分出三六九等。
真正有本事做学问的是不会去争处长的,他们知道那样会埋没自己。有些来头有点影响的早就有了相当的位置,当然也不会再去争这个处长。去争这个处长的应该是那些做不出学问又不甘心当一辈子“死教授”的“教授”。对他们来说,不走其它的路数,简直是永无出头之日。所以,“教授争处长”争的是个人的“出头”。
其实,可能还有一点不好摆的桌面上的名堂。这点名堂可以从人民网“数字中国”9月9日的报道中看到一点端倪。
数据显示,截至2004年,浙江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教育系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273件297人,占同期全省检察机关立案查处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总数的5.15%和4.61%。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鸣说,高校职务犯罪部位相对集中,基建和物资采购成为突出的两大“病灶”,并呈现出学历高、级别高、大要案比例高以及群体性腐败增多等特点。
校园基建、教材采购……大学校园这一昔日的“象牙塔”已不再纯洁,浙江杭州下沙高教园区14所高校,居然有9所出现腐败案。“高校已成为新的职务犯罪多发区。”在这样的氛围下,谁能说“教授争处长”不是想争那腐败的资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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