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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游"潜水团"出事 两岸旅行社迎监管考验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11
     两岸严禁大陆游客通过第三地入境台湾游,大陆仍有台湾游“潜水团”暗流涌动。据了解,日前有三名大陆游客通过旅行社台湾游团队脱团,三名脱团游客全部属于违规经第三地赴台的“潜水团”游客。

    广东旅游业界人士10日表示,台湾游“潜水团”出事,显示两岸旅行社面临监管考验。

    记者10日第一时间电话连线正在台参加大陆赴台旅游首团的广东中旅出境旅游分公司总经理艾启洪,他表示目前首团游客均安然无恙,脱团游客与大陆赴台游首团无关。根据记者的进一步了解,原来三名脱团游客是从北京经第三地赴台的非法旅游团游客。

    赴台首团的广东中旅领队夏志娟告诉记者,首团线路采用的是北入北出的环岛游行程,沿着台北—台中—嘉义—高雄—垦丁—台东—花莲—宜兰—台北绕岛一周展开宝岛之旅,台湾东、西海岸线的经典旅游城市、旅游景观都囊括在内,但并无安排参观“总统府”。据悉,广东5家指定组团资格社的首团行程均一致。

    据悉,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应当持有加注了有效的团队旅游签注(签注字头为L)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赴台证”。目前大陆方面获得台湾游组团资格的旅行社有33家,全台湾1600家旅行社中可满足接待大陆游客条件的旅行社有168家。根据海协会、海基会签署的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协议,接待社不得接待非组团社的旅游者,不得接待持其他证件的旅游者。目前,大陆和台湾地区都严禁大陆游客通过第三地入境台湾旅游。

    据悉,虽然目前广东省只有广州、深圳、珠海、中山4个城市的5家旅行社具备台湾游组团资格,但已获批准组团的5家旅行社有望可以开展同业代理业务,这4个城市以外的广东居民可以与已获批准组团的5家旅行社建立同业代理关系的旅行社联系报名拼团,但必须等待排期。

    业内人士认为,部分经营“潜水团”的旅行社很可能最后转成同业代理旅行社,通过向正规组团社获取赴台名额的方式,将其经营合法化和正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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