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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现和谐军训奠定基础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教育部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6

军训安全是保底工程,是实现“以人为本、和谐军训”局面的基础,是对学生军训组织领导者能力素质和政绩的考验。为贯彻落实《规定》,扎实做好军训安全工作,北京市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北京市教委,北京卫戍区司令部、政治部,就学生军训工作发文件、下通知,提出安全要求;各级领导检查指导军训工作,参加军训活动。市军训办公室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针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及时予以纠正;每年都抓住倾向性问题,发出通知,做到防患于未然。各大中院校对师生安全高度负责,对军训安全工作实行“一票否决”。

  二、为保障训练期间师生的安全,全市11个军训定点基地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整修了师生宿舍和训练场地,检修安全设施、供电线路,更换陈旧桌椅床凳,培训了工作人员。部队把训练首都大学生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主要领导对部队进行了动员和教育,特别要求官兵在训练中,以良好的作风、纪律、形象,为学生做榜样,严防发生军民纠纷,严禁打骂体罚学生。

  三、以基地牵头,形成部队、学校、基地三方共管机制。承训部队负责训练和正课时间的管理;学校负责进出基地的组织和基地训练期间的课余时间管理;基地负责做好协调和各种保障。各级各类人员定岗定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抓住各个关键环节,保证军训师生安全。

  四、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卫戍区司令部、政治部每年都安排较大规模的军训检查。市军训办公布了监督电话,统一制牌,挂在各军训基地办公楼和学生餐厅门口等主要公众场所;对举报电话和信件反映的问题,都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

  五、技能训练前,对参训学生进行既往病史调查和体检,身体有问题的学生,推迟或减免训练。训练期间,学校派出医护人员,负责疾病防治,制定应对医疗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承训部队派出军医和卫生员;基地设置独立的卫生室,配备救护车或固定紧急救护车辆。

  (北京市学生军训工作办公室主任 张培松)

  使学生军训工作迈上新台阶

  自2001年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转发教育部、总参、总政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学开展学生军事训练工作意见的通知以来,北京市各级教育部门、军事部门及学校,在市委、市政府和北京卫戍区、市学生军训工作联席会议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按照北京市学生军训的目标“普及、发展、规范、提高”的工作思路,重点抓好学生军训的军事技能训练、军事理论课教学和学生军训基地的规范管理,提高军事课教学质量,保证军训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全面推动了学生军训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目标迈进。

  几年来,学生军训工作在北京市79所高校、540余所高级中学(近30万名受训学生)中基本达到了普及。但工作实施中,我们也感到有一些不好界定的地方,限制了对军训工作的管理。《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的颁布,对学生军事训练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

  《规定》的颁布,是规范和指导全国高等学校、高级中学组织实施学生军训工作的基本依据,我们将按《规定》的要求,积极做好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使北京市学生军训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体卫艺处副处长 刘兆武)

  理解具体要求 掌握精神实质

  《规定》对学生军训工作的依据、指导思想、组织领导、怎样实施、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教学、军事教师、派遣军官、军训保障、奖励和惩处等方面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天津市今后学生军训工作首先要做的是:认真学习,组织区县教育局、高校领导和部门负责同志学习、理解《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的具体要求,掌握精神实质,指导天津市学生军训工作。

  其次要宣传。《规定》涉及学生军训的方方面面,我们将组织专门班子,分高中、高校两组,以问答题的形式,编写宣传提纲,向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学校领导特别是负责教学、人事、财务的部门负责同志宣传《规定》的内容。

  《规定》讲的是学生军训工作,其实质是培养什么人的问题,需要我们将《规定》的内容落实到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的全过程;落实到学校教育的全过程;落实到为国家培养合格人才,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上来。为此,我们高度重视《规定》落实情况,贯彻《规定》的要求,加强学生军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确保天津市学生军训工作的正常开展。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体卫艺处副处长 赵璞)

  指导规范军训工作的重要文件

  《规定》对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学生军事训练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必将推动学生军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深入发展。贯彻落实《规定》,是当前推动学生军训工作深入开展的一件大事。

  依法对青少年学生进行军事训练,是服务国家人才培养、服务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重大战略举措,其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规定》站在国家的高度,对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的目的、意义,组织领导,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教学的实施,军事教师和派遣军官队伍建设以及学生军事训练保障,奖励与惩处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这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军事机关和承训部队、学校组织实施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的基本依据,我认为它具有三个特点:

  一是具有法规性质,适用于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的领导者、组织者、实施者和受训者,是具有里程碑性质的重要文件。《规定》对全国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的各个方面都具有规范作用,对我国的学生军训工作具有强大的推动作用。

  二是针对性强,有助于解决长期困扰学生军训工作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是对全国学生军训工作的极大促进。《规定》的出台,将有助于突破制约学生军训工作的瓶颈,对学生军训工作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是可操作性强,便于领导和从事学生军事训练的部门开展工作。

  《规定》对学生军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实施、管理、保障、监督和奖惩等方面都作了明确界定,操作性强,有关部门据此可以有效地开展学生军事训练工作。

  《规定》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规范全国学生军训工作的重要文件。我认为,贯彻落实好《规定》,主要应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首先,要正确认识《规定》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规定》的精神实质。学生军训工作是地方和军队相关部门共同的事业,各部门、各单位都应把贯彻落实《规定》变成自觉的行动。

  第二,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组训施训和管理保障。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军事机关和学校,都要严格按照《规定》从事学生军事训练工作,使学生军训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第三,在执行《规定》时,要根据本地区学生军事训练工作发展形势有所创新、有所发展。各地区、各部门在组织领导和实施学生军事训练时,应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严格执行《规定》。

  第四,结合学习贯彻《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落实好《规定》。《大纲》是《规定》在教学工作上的具体化,是我们实施教学的具体依据。

  第五,结合派遣军官工作实际,认真学习贯彻好《规定》。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规定》,针对我们的实际,在教学实践中予以贯彻落实。

  (国防大学学生军训办公室主任 郭之珂)

  给学生军训工作提供了“标尺”

  此次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新颁发的《规定》,给学生军训工作提供了“标尺”,指明了方向,解决了学生军训工作的急需,为学生军训工作的法制化建设提供了一个新的法规性文件,构成了学生军训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的配套法规体系,使学生军训工作的法规与制度建设更加趋于完善。从而使学生军训工作更加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对全面开展学生军训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学生军训工作。通观《规定》可以看出,其可操作性很强,既确定了学生军训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方针原则,也从学生军训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实施、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课教学、军事教师和派遣军官、学生军事训练保障、奖励和惩处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涵盖了学生军训工作的方方面面。过去,由于对学生军训工作在普通高等学校中的定位有不同的认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生军训工作在一些学校的开展。而《规定》中明确提出了“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普通高等学校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课教学作为学校办学水平评估的重要内容”。也就是说,在今后对一所大学进行评估时,学生军训工作的优劣也应该成为影响其合格与否的重要衡量标准。

  《规定》提升了军事理论课在学校的地位与作用。《规定》进一步明确军事理论课是在校大学生的必修课程,要求学校进行统一规划、实施和管理,也就是要求把军事理论课纳入学校教学的正常教学计划。同时要求“加强军事理论课程建设,提高军事理论课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实施规范化课程管理”。并明确军事理论课考试成绩要记入学生本人学籍档案等。这些规定对从事军事理论课教学的派遣军官和学校专职军事教师来说,是一个极大的鼓舞和支持,有利于派遣军官在大学中实施军事理论课教学,使他们以更大的热情和更积极的态度搞好军事理论课教学。

  从目前来看,一些学校仍把军事理论课作为一种讲座课,没有作为大学生的必修课,其课时与教学方式还不够规范。这与《规定》的要求显然是不符的。因此,要在落实《规定》的过程中,尽快改变这种现状,实现军事理论课的规范化管理,严格按《规定》的要求执行。

  (空军指挥学院学生军训工作办公室主任 李国强)

  准确把握新时期军训工作的特点

  《规定》准确地把握了新时期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的状况和特点,明确指出了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实施办法,是新时期指导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对于新时期如何做好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第三条指出:“学生军事训练是指普通高等学校、高中阶段学校组织的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课教学,以及与学生军事训练有关的其他活动。”即学生军事训练主要包括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课教学两大内容。实际工作中我们也是将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课作为学生军事训练的两大块,只有两块都合格了,学生才算完成了军事训练任务,才能顺利毕业。

  北京大学的军事理论教学工作将主要做好几项工作:一是加强军事理论课程教师队伍建设,为教师队伍提供良好的物质保障和发展条件,进一步完善教师队伍结构,努力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二是规范课程管理,加强纪律考勤,改进教学方法,开展教学评估,提高军事理论课的教学效果。三是争取再开设两门军事理论类的通选课程,建设精品国防教育课程体系,以满足学生的需要,促进军事理论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四是进一步加强军事理论的研究,提高工作人员的理论修养,以便更好地开展国防教育,同时,积极承担与国防教育相关的课题研究。

  (北京大学学生工作部副部长、武装部副部长 严敏杰)

  促进全国学生军训工作全面发展

  对《规定》总的看法是:学生军训工作自1985年开展试点到48号文件颁发后的这几年,总的情况是好的,但也有一些不规范、不统一的地方。例如,过去对港澳台学生应不应该参加军训不大清楚,这次《规定》作出了明确规定:“具有香港、澳门、台湾户籍的学生,本人自愿参加军事训练的,经学校批准后可以参加。”我相信,《规定》的出台,对促进全国学生军训工作的全面发展,进一步规范全国的学生军训工作将起到极大的推进作用。

  不足之处:军训期间为什么要统一军训服装?军训服装经费由谁支出?这一大家关心的热点问题没有说明。

  几点建议: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网络的作用,结合典型学校、典型个人、典型事例进行报道;加大军事教师培训的力度,一是要充分发挥军事院校和有能力的地方院校的作用,二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1至2所“军事教师培训学校”,经常不断地为全国各学校培养军事教师,形成良性发展;为各学校多开辟一些交流平台,以便互相交流学习,互相帮助,不断提高军训质量;开展评优创先活动和检查评比活动,如“军训达标学校”、“军训先进学校”、“国防教育先进学校”的评比等。这些活动可分为两个层次来做:一是要求各省市做;二是由教育部和总参、总政联合组织做。

  (清华大学学生工作部副部长、武装部副部长 王和中)

  指导评估高校军训工作的依据

  《规定》是高等学校在新的形势下组织开展学生军训工作的依据,同时也是各级军训领导部门指导、检查、评估高校学生军训工作的依据。《规定》的颁布将有力促进高等学校学生军训工作的制度化和正规化。通过学习和实践我们认为,《规定》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给学生军训工作作了一个准确的定位:通过技能训练、军事理论学习的实践环节为国家培养有用人才,为国防培养后备力量。第二,体现了科学发展观,强调了学生军事训练工作必须“坚持时代特征、遵循教育规律、注重实际效果”。第三,突出了高校武装部在学生军训中的主导地位。第四,《规定》中指标性的规定和纳入办学水平评估的要求,将使高校主要领导重新认识学生军训工作,有利于提高高校学生军训工作的层次。第五,明确了高校军事理论教学队伍是由学校专、兼职教师和部队派遣军官共同组成,强调了“具备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应当承担普通高等学校、高中阶段学校军事教师的继续教育和培训任务”。第六,体现了严肃性和权威性,对违规的学校和个人能够起到约束和震撼作用。第七,确定了开展学生军训工作的经费保障来源,这对刚刚开展学生军训工作的学校是个有利的依据,强调了整合、利用和发挥军训基地的作用,肯定了在高校集中的地区军训基地在学生技能训练中的作用,有利于军训基地的建设和发展,有利于学生技能训练的改革与创新,也有利于学生技能训练的制度化和正规化。

  (北京科技大学学生工作部副部长、武装部副部长 曲涛)

  基层学校做好军训工作的保障

  作为一所有着20年学生军训历史的高中学校,北京师大附中领导班子换了几届,但每一届领导对学生军训工作都非常重视。1987年以来,学校一直坚持在石家庄机械化步兵学院军训,高水平的军训使我们亲身体会到学生军训带给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推动作用,使学生在掌握基本军事技能和理论,增强国防观念,加强组织纪律性,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磨炼意志品质,培养吃苦耐劳作风,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等方面都有明显进步和巨大收获。

  《规定》是学校和承训部队组织实施学生军训工作的基本依据,是依法施训的深入和具体化。《规定》详细规定了学生军训的目的和原则、组织领导和实施、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教学以及人员、保障和奖惩措施等,这为基层学校进一步做好学生军训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证。

  军训作为学校德育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既担负着国防教育的功能,也承担着育人的责任。我们将以《规定》的出台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学生军训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规定》的要求,不断推进学生军训工作的开展。

  (北京师范大学第一附属中学副校长 王玉清)
 
周济:扎实推进教育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2007-01-02  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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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推进教育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在教育部2007年度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教育部部长 周济

(2006年12月24日)

  这次年度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回顾、总结2006年的教育工作,研究、部署2007年的教育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振奋精神,扎实推进我国教育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明天,国务委员陈至立同志将亲临会议听取同志们的发言并发表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关于2006年的教育工作

  2006年是“十一五”的开局之年,也是教育事业不平凡的一年。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亲切关怀教育工作。8月29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34次集体学习时发表了重要讲话,强调要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努力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把我国建设成为人力资源强国。7月至11月,温家宝总理在中南海先后四次召开座谈会,分别围绕教育形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与来自全国各地的教师、校长和教育专家亲切交谈,听取对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作出了重要指示。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明确要“逐步使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这是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中唯一的数字性指标,表达了党和人民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的坚定决心。所有这些对我们都是巨大的鼓舞。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教育系统进一步学习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1.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开局良好,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工作成效显著,新的《义务教育法》颁布实施。

  把发展农村义务教育所需经费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起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这是中国教育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按照国务院的总体部署,我们会同财政部,全力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工作。今年春季,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4800多万学生免除了学杂费,中央财政还安排资金为中西部农村地区3530万名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地方财政对其中的680万名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所有农村中小学都已拿到了财政拨付的公用经费,多数省份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水平较改革前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新机制实施以来,直接减轻农民经济负担100多亿元,农村贫困家庭小学生每人每年平均可免除书本费和学杂费210元,初中生320元,其中寄宿生还可享受200元至300元的生活补助。新机制已显现出极大成效,农村教育的面貌正在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工作继续顺利推进。寄宿制学校工程已落实中央专项资金90亿元,新增校舍面积1076万平方米,预计可满足新增学生195万人、新增寄宿生207万人的就学需求。现代远程教育有了突破性进展,应用取得显著成效。截至目前,中央和地方已经投入80亿元资金,共配备教学光盘设备35万余套、卫星教学收视系统19万余套、计算机教室和多媒体设备3.5万余套,覆盖了中西部80%以上的农村中小学。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创新了农村学校教师队伍补充机制。西部地区又有70多个县实现“两基”,“两基”总体水平进一步提高。

  积极参与修订并大力宣传贯彻《义务教育法》。今年6月,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对各级政府举办义务教育的责任、素质教育的实施、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等重大问题提出了法律规定,作出了法律保障,具有极其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将推进我国义务教育步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教育系统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贯彻新的《义务教育法》,对贯彻落实中的一系列重大政策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出了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政策措施,以此推动义务教育整体水平的提高。

  2.全面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决定》精神,职业教育得到了又好又快的发展。

  各地各部门就加快职业教育发展进行动员和部署,出台了许多有力的政策措施。全国已经有27个省(区、市)召开了省级职业教育工作会议。普遍建立了职业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实实在在地加大了经费支持力度。千方百计确保职业教育的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进一步扩大,2006年再度扩招100万,招生人数接近750万,在校生规模突破1800万。高等职业教育质量不断提高。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加大城市与农村、东部与西部联合招生、合作办学的力度,支持和鼓励民办学校加快发展,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新模式,积极推进半工半读制度的建立。

  继续大力推进“四大工程”的实施,为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目前参加“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的职业院校已达1000多所,企业达2000多家。积极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计划”的实施。2006年,教育系统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规模约3000万人次,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约5000万人次。围绕“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工程”,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成人继续教育和培训。

  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大大加强。全面启动了旨在提高职业教育基础能力的五个计划的实施工作。2006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共投入20亿元,支持了317个职业教育实训基地、171个县级职教中心、218所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的建设,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实施,启动了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各地纷纷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力度,切实改善职业院校办学条件和教学质量。

  3.坚决贯彻中央的要求和部署,适当控制招生增长幅度,切实把高等教育的重点放在提高质量上。

  今年5月10日召开的国务院第135次常务会议决定,高等教育的发展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把重点放在提高质量上,适当控制招生增长幅度,相对稳定招生规模。之后,国务院召开了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招生管理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了要求,部署了工作。各地各部门坚决贯彻国务院的决定,采取了一系列加强调控和管理的措施。在计划安排上坚持招生规模与投入、条件、毕业生就业、国家助学政策落实、学科专业结构调整等因素相挂钩,严格按照招生计划下达生源计划,规范招生单位的行为,加强监督检查。在各个方面的共同努力下,较好地实现了国家宏观调控目标,2006年全国普通高校实际录取人数约为540万。

  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各项措施得到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正式批准全面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中央财政将专项支持高等学校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启动万种教材建设计划,大学英语教学改革、国家精品课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扎实推进。高等学校教学评估体系建设日趋完善,本科教学评估工作成效显著,以评促建,以评促改,有力地促进了教学质量的提高。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工作继续推进。国家、地方(部门)和学校三级重点学科滚动发展,重点学科体系布局更加合理。扎实推进“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研究生教育质量得到提高。

  高校在建设创新型国家中的重要作用更加凸显。贯彻落实全国科学技术大会精神,我部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研究型大学建设增强高等学校自主创新能力的若干意见》等9项配套政策。高校科技创新实力显著增强,2006年“973”计划项目依托教育部立项数为26项,占总数的40%,承担“863”计划各类项目1504项,占总项目数的56.9%,高校正日益成为技术创新体系、区域创新体系、国防创新体系的重要基础和生力军。积极参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推进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加强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的培训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4.素质教育系统调研取得重要成果,德育工作、基础教育新课程和考试评价制度改革不断推进。

  系统梳理了素质教育有关调研成果,认真总结实施素质教育的主要进展,深入分析当前制约素质教育推进的突出问题,归纳整理各方面提出的政策建议,研究提出了推进素质教育的宏观思路,并向中央提交了调研报告。同时,在国内重要媒体组织了素质教育大讨论,进一步宣传科学的人才观和正确的教育观,素质教育观念更加深入人心。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深入研究切实推进素质教育的政策措施,认真起草有关文件。

  出台了深入落实2004年中央8号和16号文件的工作方案。中央办公厅牵头在部分省市进行了中央8号、16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积极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引导广大中小学生将“知荣明耻”变成日常的自觉行为。深入开展“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围绕着纪念长征胜利七十周年,组织开展了各种富有意义的活动。积极推进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开展多种形式的校外活动。全面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新课程方案,高质量完成思想政治理论课新教材编写工作,第一本新教材《思想品德修养和法律基础》2006年秋季已在全国540万大学新生中使用,全面开展相关课程的教师培训工作。加强和改进高校大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大力推进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加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和网络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在上海召开了全国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会议,对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制定了《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取得新的进展。义务教育阶段新课程顺利推进,实施新课程的学生总数达1亿以上,改革的方向和初步的成果得到普遍认同。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省份由去年的5个增加到10个。课程改革带来了教师观念的变化,共同学习、平等交流的师生关系正在形成。中考改革在1752个县(区)大面积推进,并取得突破。各地探索和推进综合素质评价,创造了不少成功而富有特色的经验。积极稳步推进高考改革,探索和完善多样化选拔录取模式。研究生招生改革迈出重大步伐,启动初试科目改革,加强和改进了复试工作。

  着力推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在成都召开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场会。首次向社会发布了《国家教育督导报告》,对全国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状况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分析和评价,推动地方各级政府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对西部地区教育的督导检查。开展对区域基础教育状况的监测工作。

  教师队伍建设得到加强,涌现了像孟二冬同志这样的一大批模范教师。

  语言文字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广泛开展创建语言文字示范校活动,推动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

  5.大力促进教育公平,认真解决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问题。

  加大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工作的力度。继续完善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积极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协调银监会批准国家开发银行在全国范围内有条件地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截至2006年10月,全国累计审批贷款人数266.5万人,银行累计审批合同金额216.8亿元,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形势总体较好。教育部与财政部联合出台了《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规定今后中央部属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的,中央财政代为偿还其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利息。加大力度督促各高校切实做好“绿色通道”工作,确保新考入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入学。2006年,全国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学生约33万人,占贫困家庭学生总数的44%。中等职业学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取得突破,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2006年中央财政安排8亿元,资助了80万人。各地采取相应措施资助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不断深入,教育收费进一步规范。从今年春季开学起,实施新机制的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可按“一费制”规定的额度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和寄宿生住宿费外,严禁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基本没有发生“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现象。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招收择校生比例基本控制在本校当年招生计划的30%以内。义务教育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原则。停止审批新的改制学校,并对已改制学校进行清理规范。全面清理各级各类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并将清理后的收费项目和标准通过当地政府网站等形式向社会进行公示。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制度化,严禁招生乱收费,严禁违规录取,严打中介诈骗,防范和治理“高考移民”,有效维护了高校招生公平公正。在今年各地开展的行风评议活动中,对教育系统行风的评议普遍较好。

  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把教育、指导和帮助大学生面向基层就业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着重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全面加强就业指导服务,重点帮扶就业困难对象。按照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调整学科和专业设置,努力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创业能力。截至9月1日,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为71.8%。

  深入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切实加强对民办高校办学行为的规范和管理。研究解决民办教育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妥善处理了有关事端。国务院办公厅发出了关于加强民办高校规范管理、引导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通知,教育部与中组部联合发出了关于加强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起草了《民办高校规范办学若干规定》。加强对独立学院试办工作的指导,完善独立学院相关政策,研究起草《试办独立学院暂行规定》。

  过去一年中,各项教育改革不断深化。教育对外合作与交流不断扩大。双边及多边教育合作与交流不断推进。出国和来华留学工作有了许多新的突破。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取得新的进展,成功召开了全国汉语国际推广工作会议和孔子学院大会。按照中央对台工作部署,宣布承认台湾高等教育学历学位。

  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扎实推进。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切实维护高校稳定。积极参与平安校园建设,推动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

  根据国务院的部署,继续把2020年中国教育发展纲要的研究制订工作作为重点,进一步谋划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我们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立足基本国情,开拓国际视野,坚持战略思维,把握宏观趋势,不断征询各个方面的意见,认真起草《纲要》文本,开始了第四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的前期工作,完成了《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编制。

  教育事业在持续健康发展的同时,仍然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教育发展的水平、人才培养的质量和知识贡献的力度都还不能满足现代化建设的需求;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教育发展很不平衡,农村学校的办学条件仍然薄弱,城市义务教育学校之间办学条件差异过大,择校问题严重;素质教育的推进仍然面临很大的困难和阻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需要深化,教师队伍的素质和水平亟待提高;公共教育投入不足,资源总量性短缺问题十分突出;一些关系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教育问题尚未得到很好解决。当前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基本矛盾,仍然是现代化建设事业和人民群众对于良好教育的强烈需求和良好教育资源供给不足的矛盾。应该看到,这些困难和问题是前进和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要通过改革和发展的办法积极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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