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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40条管理规范力推素质教育

作者:宋全政    文章来源:人民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11

本报讯(记者 宋全政)为实现推进素质教育的基本目标,山东日前出台了《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共计40条,下发至每所学校,传达至每位师生,并且把2008年作为“落实规范年”。山东提出,通过一年的努力,使规范深入人心、有效落实;经过三五年的努力,实现全面规范。

  山东省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强力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建设合格学校、全面贯彻国家课程方案、全面培育合格学生。山东省教育厅厅长齐涛介绍说,谈教育的公平、教育的均衡,基点是把每所学校都办成符合国家办学标准的学校;必须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因为学生的基本素质首先体现在国家课程里;全面培育合格学生是教师的责任,追求升学率绝不能以牺牲部分后进学生为代价。

  近几年来山东教育规模的发展,大大缓解了教育的供求矛盾,但是社会、家长及学生对素质教育的渴求日益迫切,社会需求和评价标准也出现了多元价值取向,推进素质教育已具备了良好的条件。因此,山东在2007年调研、准备的基础上,由省里搭建一个“齐步走”的平台,2008年将素质教育作为全省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从推进素质教育角度看,山东抓规范有五个方面重点:一是规范课程,每所学校必须开足开全课程;二是规范课时,任何学校不得随意增删课时,增加一门课程的课时必定占用其他课程的课时;三是规范作业量,严格控制学生的书面作业,坚决减掉机械的无效作业;四是规范作息时间,给孩子多一点睡眠时间;五是规范考试评价。

  把高中作为推进素质教育的突破口,是山东这次提出的一个响亮口号,也是一项重大决策。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张志勇介绍说,高中是人才培养的关键阶段,是推进素质教育的关键阶段,不从高中下手,素质教育很难突破,高中办学不规范,义务教育阶段的素质教育就不能起步。

  据介绍,山东将实行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机制,市县主要抓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规范,省里监管高中办学规范。2008年春季开学时,全省所有高中校长要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培训,签署公开承诺书。从2008年高一新生开始,统一高中教学计划,规范文理分班;建立高中学生素质教育发展报告电子管理系统,作为监管和高考招生录取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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