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登陆状态: 免费注册 
 
招生简章 >>
您现在的位置: 中华心理教育网 >> 教育心理 >> 教育综合 >> 文章正文
文章 书籍视频 图片

教师心中的郁闷话

作者:陈翠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8

 “繁重的工作会压跨你柔弱的双肩,名目众多的评估会让你无所适从……”
  “我好想说一声:我要有尊严地做一个老师,我真的不想无奈地低头!我所说的‘低头’,是向掌握老师命运的校领导低头、是向部分蛮不讲理的学生家长低头。”
  教师节前后,对教师工作和生活状态的探讨在网络上随处可见。其中不少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感觉自己的权益没有得到应有的保障。
  教育教学束手束脚

  教育教学活动无法自主让教师们感到郁闷。那位不想“低头”的教师说:“我这十年是夹着尾巴来做老师的。我怕学校因为升学率不合格把我辞退,又怕学生家长向教育局投诉我给学生补课,我时刻在担心着。”这种惶恐心态对教师而言并不陌生。
  据了解,为了监督教育教学行为,不少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建立了投诉制度。可是,一些家长和学生“尚方宝剑”在手,动辄投诉教师——稍微碰着学生就是“体罚”,批评学生两句就是“辱骂”……而部分学校为维护学校形象争取生源,片面要求教师向学生和家长道歉,以息事宁人。
  记者在采访中听到这样的一件事——四川省南充市一中学生不满教师的批评,坐上教学楼的栏杆,要批评过他的教师下跪,并保证他下次犯错时不再批评他,否则他就从楼上跳下去。教师没有办法只好向学生下跪,第二天就辞职了。所以,当四川省华蓥山的初中教师张钧发起为教育惩戒立法的倡议时,一呼百应。

  超时工作劳酬不均

  “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出台12年的法律条款,对很多地方的中小学教师,尤其是农村教师来说,却可望不可及。更有甚者,虽然国家对拖欠中小学教师工资现象态度强硬,使境况大有改观,但在部分农村地区,教师已经很低的工资还常常被以各种名目变相克扣。
  “按劳取酬”是市场经济的通用法则,法律对加班的报酬标准有明文规定,但部分中小学教师的加班工作却不能获取相应的报酬,有的学校甚至完全没有加班费。湖北省咸宁市某乡镇中学的盛老师向记者诉苦:“我们常常加班,学校按每课时5元钱给加班费,辛苦一天也就二十来块钱。”
  事实上,传统的按课时给酬对教师而言很不划算。调查发现,教师日均劳动时间为9.67小时,有的甚至长达12小时,课堂之外花费的时间为数不小。“随着新课改的推行,我们的实际劳动量普遍加大,可工资却不见增长。”采访中,记者常听到这样的声音。

  身心受伤留下阴影

  过重的劳动强度损害着教师的身体健康,亚健康是常态,职业病发病率升高。而来自社会、学校和家长的压力,也影响着教师的心理健康,许多教师常感焦虑。
  近年来,教师的人身安全也受到威胁。学生和家长侮辱、殴打教师的事件屡见报端。《教师法》规定,殴打、侮辱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据记者了解,出于对未成年人的爱护,不少被学生伤害的教师并没有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利。虽然最终学生道歉、赔偿了结,但教师心里难免留下阴影,对教育的热情受到伤害。

  法律维权义不容辞

  “教师工作压力过重的问题、经济不发达地区教师的工资待遇问题,都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东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于伟表示。但是,他也指出,学生伤害教师属个别现象,不应扩大,事实上教师的整体地位近年明显提高。
  谈到侵权,人们往往会想到寻求法律保护,但教师的权益问题却并非单纯的法律问题。“从法律角度来讲,一方面,已有的法律文件对教育惩戒等表述语焉不详,给具体操作带来困难;另一方面,已有的法律并未得到严格执行。”于伟分析。
  对教师而言,即使自身权益受损,他们也很少想到拿起法律的武器。“主要是面子问题。人们对教师抱有很高期望,使得教师好像不敢光明正大地追求个人利益。很多时候,学校也不希望把事情闹大。”山东教师刘小芳坦言。她寄希望于教育改革更深化,法律更完善,而社会和教师自身也能更客观地认识教师这个职业。
  如今,新的《义务教育法》已开始施行,明确规定义务教育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等。按照新法,教师待遇有望得到提高,而教师权益也将得到进一步保障。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精选博客

火热专题更多专题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全国客服①
全国客服②
全国客服③
教学教务
合作加盟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最新心理书籍
最新心理视频

热点文章

频道精选

关于我们 | 媒体报道 | 联系方式 | 免责声明 | 合作加盟 | 招聘信息 | 投诉建议 | 友情链接 | 广告刊例
学校地址:南京市白下区常府街85号新大都广场写字楼乙幢27楼A座 客户服务 电话:025-84293096 025-84293828 025-86663472
在线视频客服 点击进入 中华心理教育网 心理咨询师QQ群号 ①:16494228 ②:21757909 ③20413498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6-2008 中华心理教育网(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苏ICP证06011946号